一、区市场监管局或各分局窗口: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二、区区市场监管局或各分局窗口: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三、办理不作前置但必须办理的审批手续:
一、 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(冠省级以上名称及外资企业名称在区市监局窗口办理,其他名称在市监局各分局窗口办理)
1、 区市场监管局及各分局窗口:办理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2、 区环保局窗口: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。
3、 区城管局窗口:办理单位及个体商户设置名称、字号、门头店招、标志等标牌、公示牌。
4、 区消防大队窗口: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