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①符合《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》(SBT10390-2004)要求;
②具有长期、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,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,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;
③加油站的设计、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,并通过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、国土资源、规划建设、安全监管、公安消防、环境保护、气象、质监等部门的验收,销售成品油的计量器具必须安装税控装置;
④具有成品油检验、计量、储运、消防、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;
⑤新建加油站应符合《南通市加油、加气站布局规划(2012—2020)》。
(1)取得土地使用权。关注该宗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公告,参与土地竞拍,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。
(2)申请筹建加油站。到项目所在地商务部门办理成品油零售企业新建申请,逐级上报至省商务厅,审核通过后,省商务部门下发同意建设批复。
(3)申报建设加油站(按建设项目基本程序进行,部分节点可并行办理)。
①相关评估。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编制环评、能评、稳评、交评等报告,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;
②项目备案。到项目所在地投资主管部门,办理项目立项手续(核准或备案);
③用地规划。到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办理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;
④方案设计。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方案设计(含民防设计方案),报属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;
⑤施工图设计。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图、安全设施、职业病防护设施、消防、抗震、防雷等设计文件,报相关图审机构、行政主管部门审查,取得相关审查合格证;
⑥工程规划。办理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;
⑦施工许可。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施工、监理单位,缴纳市政设施配套费等规费、建设资金到位、申请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监理单位批准、申请人完成施工现场的各项准备、申请人委托质量和安全监督等,办理施工许可证。
(4)组织施工建设。
(5)竣工验收备案。办理规划、人防、消防、环保、绿化、安监、防雷等验收,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,办理竣工验收备案。
(6)经营许可。加油站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、加油站《加油机计量检定合格证》、加油站《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》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等,向县级商务部门提交申领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》相关材料,逐级上报至省商务厅批准。
(7)到相应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申领营业执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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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设施设备、专业人员到位后,持相关资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申领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;②到区国税部门办理初次纳税申报手续及领用发票。备注:变更维修经营范围、作业场所的,应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;变更名称、法定代表人、地址等事项的,应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。(5)办理相关手续。①领取设置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;②到区行政审批中心提交申请,符合要求的,领取《同意筹建通知书》;③药品零售企业自行内部装饰装修、设备采购安装、制度台帐建立;④到区行政审批局申请验收,验收合格的,领取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;⑤到区国税部门办理初次纳税申报手续及领用发票。备注:办理法人、地址、经营范围等要素变更,需向原相关审批部门提出申请,办理相应手续。
line-height:39px;mso-line-height-rule:exactly;">(2)企业的名称、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,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,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。
(3)企业破产、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活动的,应当在办理《营业执照》注销手续后15日内,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。(4)在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》注明的有效期限前,企业须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相关延期认定手续。